行业要闻> 转发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 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 五个文件的通知

转发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 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 五个文件的通知

分类:行业要闻 作者:编辑 发布时间:2021-05-07 09:44:42.0阅读:788次 分享到QQ空间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五个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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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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