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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升级时代浙江教师培训的变革与创新

分类:行业要闻 作者:编辑 发布时间:2016-08-16 09:00:32.0阅读:590次 分享到QQ空间

  •       浙江省教育厅先后出台了《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若干规定》《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在制度和机制层面上,促进每一位教师的专业发展,全面提升每一位在职、在岗教师与校长的综合素质与执教(办学)能力,实现了教师培训的常态化。为了应对教育的转型升级,浙江的教师培训做出了积极变革与创新,形成了具有浙江范式的特色与经验。


          一、在培训主体上尊重教师培训的选择权

          “以人为本”在教师培训领域自然体现为“以师为本”。“以师为本”培训理念的核心就是凸显教师在培训中的主体地位。为此,浙江省出台的教师培训若干规定和学分管理办法,率先在全国掀起教师教育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其核心精神就是彻底打破传统“行政”“计划”自上而下的培训观念,完全实现教师培训的自主、自由和自动,把培训的自主权与选择权交给教师,凸显参训主体的主体意识和主体地位,尊重教师发展的个性化和差异性。


          二、在培训机构的选择上凸显竞争性和开放性

          在培训主体上教师培训“以师为本”,突出教师培训的自主性和选择性。要真实体现教师在培训中的自主性和选择性,就必须为教师提供可以自主选择的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培训机构等。

    根据教师培训的若干规定,浙江省乃至全国所有具备教师和校长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都可以向省教育厅申请提出备案,然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认定,获得认定的培训机构无论是公立的还是民办的,都可以通过教育厅教师培训网络平台提供培训项目“菜单”,浙江省域的所有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都可以通过培训网络平台自主选择自己想要参加的培训课程和培训机构。这种措施和做法,就是通过竞争性机制的建立,一方面维护了参训教师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另一方面确保了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益。这就在培训的制度和运作上,打破传统培训的计划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凸显开放性。


          三、在培训的价值取向上强调实践性

          实践取向,是当前中小学教师培训必须一以贯之的一条核心理念。为了实践取向的理念得到真实的贯彻与落实,其一就是要强化教师在培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重视培训方式的参与性,即在思想、行为、语言等多种维度充分调动教师积极参与培训;其二,在培训场地的选择上,注重现场性,即让参训教师、校长在真实的教育场景中学习、研讨、交流;其三在培训内容的确定上强调问题性,即把教师和校长在真实教育、教学场景中遇到的真实的问题、难题和困惑,开发成研修主题,培训者、参训者围绕研修主题,构建一个促进专业发展的“研修共同体”,在研修共同体中参与,在参与中体验,在体验中发展。


          四、在培训者队伍建设上强化专业性

          教师素质的提升依赖于教师培训事业的发展,而教师培训事业的勃兴则依赖于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的力度与强度。可以说,加强教师培训者素质的提升是直接关系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打造一支素质高、技能强、专业化的教师培训者队伍成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核心任务。

      专业化是一个职业成熟的重要标志。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的专业化发展目标就是“教师培训师”。“培训师”是指能够独立完成某一培训任务的方案设计、人员组织与活动实施的专业人员。浙江省在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者队伍建设方面也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一方面表现为积极推进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的备案制、示范性和标准化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对培训者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把培训机构的管理者、教学者培训列入“省培计划”常设项目之中。同时,还成立了专业从事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培训的“理想培训团队”,此外,还积极探索对教师培训师资格认证制度建设。


    浙江省师训干训中心   李更生

    (文章来源:浙江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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